芋你同饗 刮出大獎
好運立即刮 大獎帶回家!機票、iPhone等大獎等你來試身手!
一、活動時間:
2023/2/10(五)→2023/3/31(五)
二、活動辦法:
消費者凡於活動期間至清原全台活動門市單筆消費任兩項(大杯飲品或碗裝甜品),即贈刮刮卡乙張(紙本)。(贈送方式:來店消費、店家外送、第三方訂取餐平台不贈送),單筆消費四項商品可獲得二張刮刮卡…以此類推。刮刮卡贈送數量以消費門市為準,贈完為止。
(一)取得刮刮卡的限制:
- 消費時若使用以下優惠:台新銀行、玉山銀行ATM優惠券、清原商品兌換券100元、清原商品兌換券10元、環保杯優惠,將列入活動的數量計算。
- 使用清原商品兌換券、momo電子票券之產品、買五送一、買十送一贈送的商品不列入計算。
- 使用刮刮卡的中獎商品將不列入活動的數量計算。
(二)刮刮卡的兌換限制:
使用刮刮卡不能與其他優惠併用 (環保杯除外)。
(三)不適用活動門市:
⚠️惟後述門市不參加此活動:台南六甲店、新店光明店、新莊新泰店。
三、獎項明細:
(一)【大獎】
(二)【飲品/甜品優惠獎】
四、注意事項:
(一) 參與本活動「芋你同饗 刮出大獎」者(下稱參與者),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相關規範,如有違反,清原得取消其活動(中獎)資格,參與者不得異議。
(二) 本活動飲品/甜品優惠獎項兌換期間為2023/02/10起至2023/03/31止。刮刮卡需保留以作為兌獎憑證。獎項兌換須出示刮刮卡正本,若有破損、影印、無法辨識或其它相類似情形,致不可辨認真偽者,視同無效,不得要求補發等值商品或兌現;如有仿冒、偽造、變造或以其它違法途徑取得本抽獎券者,除不得兌換獎項外,清原將依法訴究相關責任。
(三) 獎項折價與兌換說明:
清原飲品/甜品優惠獎兌換者可憑刮刮卡至全台清原門市現場兌換(台南六甲店、新店光明店、新莊新泰店三家店活動除外),限下筆消費使用,不得要求兌現或加價換購獎項以外商品,亦不得與他優惠併用(環保杯優惠除外),惟若商品缺貨,兌獎門市得依實際情況更換等值兌獎商品。
(四) 大獎領取說明:
- 大獎中獎者應自行於2023/04/01前使用私訊方式聯繫清原全球總部/Taro Boba粉絲專頁。提供以下個人資料:①活動名稱:芋你同饗刮出大獎②真實姓名③手機號碼④出示中獎「消費發 票」或「電子載具收執單」⑤ 中獎刮刮卡正本照片以利證明。
- 經清原確認資料後中獎者應於2023/4/10日前完成機會中獎稅金繳納。若中獎者逾期、未完整提交前述資料或中獎者提交之前述資料因不可 歸責清原之事由寄送延遲、遺失、無法辨識或毀 損,皆視同中獎者同意放棄中獎資格。獎品交付日期依實際作業時間為主。
- 領獎資料:刮刮卡正本、中獎者身分證正反影本、消費發票 (紙本正本/電子載具影本)、需填寫機會中獎所得證明單。中獎者若未滿20歲, 請法定代理人提供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代為 領獎。
- 中獎者無法要求變更獎品顏色;亦不得要求兌換為現金。惟若原定獎項有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提供,清原有權以等值商品替代之。
- 如中獎者因資格不符或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另行公告。
- 大獎將由清原全球總部代表面交,交付相關領獎資料始得領獎。
- 本活動僅限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之居民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獎品僅限於台灣本島面交。
五、本活動[首爾來回機票雙人獎]將以[航宇國際旅行社]兌換劵贈出
- 中華航空公司往返首爾經濟艙機票N艙機票限2023/4/10~2023/6/19日出發。須以旅行社實際訂到的艙等為主,超出之金額須自付。
- 開票日起 2 個月內需使用完畢,逾期自動失效。限:2023/4/10~2023/6/19日出發。
- 托運行李1件不可超過23公斤,不可預選座位。
- 機票開立後更改或取消請於原訂出發日24小時前作業如未取消、更改機位且無登機航空公司將會收取未登機罰金每次NT$3,000須自付。
- 機票開立後每次更改皆須重新計價並收取罰金NT$3,000+票差、稅差、改票費更改當天計價航空公司會先扣罰金NT$4,000,再依其他相關規定辦理本公司將酌收手續費非自願退票者如班機異常颱風等則可接受退費部分航段已使用機票恕不接受退費。
- 得獎人請於得獎 2 個月內提出開票名單,並完成開票後,不得退票、更改航程、使用期限及姓名,逾期回覆,將視同放棄得獎權利,獎項不另行補發或補償。
- 過年及連休假期亦不得使用。
- 機票之兌換證明視為有價證券,請妥善保管,遺失恕不補發。
- 嬰兒票、聯營航空機票、會員里程免費換票、包機機票不列入活動機票資格。
- 本活動獎項相關使用規範,依實際贈品說明及使用規則為準,所有獎項均無法指定規格,活動圖片僅供參考,得獎者不得要求折換現金、其 他物品或其他旅遊商品。
- 本活動舉辦期間如有任何問題,請與航宇國際旅行社業務人員洽詢。
- 中華航空艙等為經濟艙『 N 』艙、桃園出發,不限航班,如需更改航空公司出發地航班時間艙等則另需補差價。
- 機票航線及價值:每位NT$16, 000超出N艙之價格則需另補自補價差。
六、機會中獎稅金說明:
依中華民國稅務法規之機會中獎相關規定,若中獎者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有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應按給付金額扣繳 10%稅款 (給付金額未超過 2 萬則免扣繳);若中獎者非為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是在國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論金額皆應按給付金額扣繳20%稅款。中獎者應依清原通知之方式將應納稅額繳交予清原;若中獎者未依法繳納稅額、提交應備文件或為其他應配合之事項,則視同無條件放棄中獎資格,不得向清原另行請求獎項、賠償或補償。
七、個人資料聲明暨告知事項:
- 本活動由清原辦理。
- 清原基於中獎身份確認、獎品交付與機會中獎相關稅務扣繳事宜及其他與本活動執行有關之目的,蒐集參與者之個人資料,所需個人資料蒐集類別包括中獎者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電 話、通訊地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清原將於上述目的存續之期間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方式,於中華民國境內使用參與者之個人資料。
- 參與者依法得向清原請求查詢、閱覽、複製、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其個人資料。
- 清原未強制要求個人資料之提供,參與者亦得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但若參與者提供不足或不正確的個人資料,或逾期補正補齊個人資料,則視為參與者同意清原得取消其抽獎資格或中獎資 格。
- 參與者保證所有填寫、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完整且正確,且未有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個人資料之情事,若有前述情事而因此致清原或其他第三人受損,參與者應自負一切民刑事責任。